我省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 十年形成产业工人队伍

发布者:陕西星丰点击: 0时间:2015-06-02
  本网讯 近日,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工人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加快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全省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培养高素质建筑业技能人才和新型产业工人,为做大做强全省建筑业奠定基础。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全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的十年目标,至2015年底,全省将基本建立起全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体系,全面展开培训工作;至2016年底,全省一级资质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实现自有工人全员培训并持证上岗;至2020年底,实现全行业建筑工人全员培训并持证上岗;至2025年,形成以中级技工为主体,高级技工为骨干,技师、高级技师为龙头,年龄结构合理,职业化程度较高的产业工人队伍。   实行分类培训   施工现场普工将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技术工人将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理论知识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建立企业为主的培训机制   鼓励支持施工企业建立培训考核机构,自主开展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委托或合作培训的方式。省住建厅将按照先期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公布一批建筑工人职业培训机构名录,开展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建筑工人职业培训   把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纳入文明工地考核,鼓励施工企业通过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立集中培训实训基地、购买社会培训服务等多种形式,对建筑工人进行职业培训;鼓励行业专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构建与企业培训基地互为补充的网络体系;鼓励建筑类职业院校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新型现代学徒制试点。   建立激励机制 推动培训工作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持证上岗制度与企业资质管理、招标投标、质量和安全监督、施工现场检查、企业信誉等级、工程评优等结合起来,鼓励督促施工企业探索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与办法,建立考核等级与基本工资挂钩制度、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多渠道解决培训经费   施工企业要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整改的企业责令整改,并录入企业诚信档案。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府财政经费补贴。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 加大宣传力度   加快施工企业实名制管理,配备专人登记建筑工人基本信息、培训技能、工资结算等情况。省住建厅将建立职业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对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建筑工人信息全部上网查询。同时,积极宣传推广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的好经验、好做法。   省住建厅要求,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纳入市县建设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对培训考核全过程进行监管。省住建厅将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依法处理不承担培训主体责任、持证上岗情况未达到要求的企业。同时,省住建厅将会同市县主管部门每2年对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对社会评价差或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名录,实行动态管理。(赵芳)                               责任编辑/姜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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